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生态环保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河南绿园药业有限公司6-APA生产线绿色技术改造项目项目环评有关信息公开:
一、建设项目概况
河南绿园药业有限公司6-APA生产线绿色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01-410721-04-02-699916)建设地点位于新乡市新乡县刘庄华星药厂内,项目总投资261.1万元,利用华星药厂现有厂房进行改造,不新增占用土地,不新增建筑面积、不增加产品产能。改造主要内容为:1、RB液直接裂解,减少了再溶解工序;2、结晶前增加萃取工段,萃取后有用母液循环利用;3、结晶后增加分离和干燥工段,分离后有用的母液循环利用;4、缩短原料运输距离,减少柴油消耗量。
工艺流程:RB液-裂解-萃取-结晶-分离-干燥-成品。
建设单位:河南绿园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59898432
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起止时间2024年6月8日至2024年6月17日。
河南绿园药业有限公司
河南新乡华星药厂、河南绿园药业有限公司同属于新乡县刘庄农工商联合社下属企业,河南绿园药业有限公司现阶段主要产品有6-APA、阿莫西林、氨苄西林、维生素C。其中河南绿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园药业)核心产品6-APA生产原料青霉素工业盐由河南新乡华星药厂(以下简称华星药厂)提供,两家企业直线距离约3km,绿园药业每年需要从华星药厂运输青霉素工业盐过程中,需消耗车辆燃油250吨,增加成本200多万元。由于原料青霉素工业盐生产和使用不为同一家企业,因此青霉素工业盐经过结晶、烘干和包装等工序从华星药厂出厂,运输至绿园药业使用时还需其加热融化,不仅导致原材料转化效率低,还因为溶解工序增加了绿园药业水、电、蒸汽、燃气及人工多方面的成本。基于这样的背景下,本项目建设单位(河南绿园药业有限公司)提出租用新乡华星药厂的厂房,将6-APA 的生产线搬迁至华星药厂,直接利用华星药厂生产的RB液进行裂解,实现原材料与成品的无缝对接。同时对6-APA 的生产线进行绿色化改造,提升尾气环保治理措施,减少三废排放量。
本次河南绿园药业有限公司6-APA生产线绿色技术改造项目投资261.1万元,利用河南新乡华星药厂现有厂房进行改造,不新增占用土地,不新增建筑面积,不增加产品产能。主要生产工艺为:RB液-裂解-萃取-结晶-分离-干燥-成品。
改造主要内容为:1、RB液直接裂解,减少了再溶解工序;2、结晶前增加萃取工段,萃取后有用母液循环利用;3、结晶后增加分离和干燥工段,分离后有用的母液循环利用。本项目实现环保、经济效益的提升,主要体现在:1、缩短原料运输距离,减少柴油消耗量;2、年节约用水量7万吨/年,蒸汽用量1.4万吨/年;天然气用量116万m3/年;3、提高原材料转化效率,降低原材料消耗量;4、尾气排放标准提高;5、废水中苯乙酸钠回收再利用,减少废水、废气和废渣排放量。
本项目已经在新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401-410721-04-02-699916,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受河南绿园药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次工程属于“二十四、医药制造业27中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271”,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成立项目组,对项目周边环境及相关工程内容进行实地踏勘,在调研和收集分析资料的基础上,对厂址周围环境现状进行补充监测、调查。评价单位对工程污染因素、清洁生产水平、污染防治措施以及工程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等进行了分析、预测与评价,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结合国家和河南省有关环保法规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规定和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了《河南绿园药业有限公司6-APA生产线绿色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河南绿园药业有限公司6-APA生产线绿色技术改造项目具有以下特点:
1本项目对公司现有成熟的6-APA生产线进行绿色技术改造,评价要求本项目提高设计标准,实现垂直布局,严格落实“管道化、自动化、密闭化”要求。
2项目厂址位于新乡县七里营镇工业园区河南新乡华星药厂内,租用华星药厂1344㎡厂房,对原有6-APA生产线实施绿色化改造,达到年产2000吨6-APA的生产规模,产品产能改造前后不变。项目占地属于规划的三类工业用地,符合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