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近日,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头孢氨苄胶囊(0.125g、0.25g)《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该药品已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头孢氨苄胶囊基本信息
药品通用名称:头孢氨苄胶囊
剂型:胶囊剂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规格:0.125(g按C??H??N?O?S计),0.25g(按C??H??N?O?S计)
受理号:CYHB2350627,CYHB2301830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0266
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名称: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嵊 州市嵊州大道北1000号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和《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头孢氨苄胶囊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中耳炎、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公司于2023年8月向国家药监局递交头孢氨苄胶囊(0.125g)的一致性评价申请和头孢氨苄胶囊(0.25g)补充申请,并于同月获得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