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要求,进行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通过公示,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三九制剂配套原料药项目
(2)建设单位:沈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扩建
(4)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经济开发区东营北一路7号
(5)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总投资1450万元,主要生产盐酸米托蒽醌年产量10公斤;四烯甲萘醌年产量2吨;头孢曲松钠年产量6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沈阳三九制剂配套原料药项目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经济开发区东营北一路7号
联 系 人:李闯
联系电话:15241796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