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浙江芳原馨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VE前体-2及衍生产品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浙江芳原馨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VE前体-2及衍生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木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VE前体-2及衍生产品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芳原馨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区畅和路58号
项目性质:新建
总投资:45000万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建设于【2019】G12地块,利用新建生产厂房,新增生产设备,建设自动化生产系统,同时配套公用系统、甲类厂房、罐区、综合楼、中控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占地面积2.1万平方米。项目采用固定床连续催化、连续精馏、管式连续反应、高效产品精制等先进技术,工艺全流程将采用自动化控制。工程技术中心作为绿色制药与安全技术孵化基地,重点转换酶法合成和绿色分离技术、绿色催化技术、连续流与微通道反应技术、固定床连续反应技术等,聚焦于绿色和安全。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万吨VE前体-2及衍生产品的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