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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药”采购总量不得超过5%

作者:guoyawei   来源:合肥在线    点击数:0    更新时间:2011-6-13 11:06:41

[关键字]: 安徽 基本药物 采购 监督

讯:

6月7日,记者从安徽省卫生厅了解到,各地规范采购使用基本药物中的“限价药品”中,在本采购周期内以县(市、区)为单位,“限价药品”采购金额原则上控制在总采购金额的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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